延庆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纪实
2014-05-20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自2013年12月下旬开始,延庆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拖欠劳动报酬、赡养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执行活动。活动中,延庆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罚款等措施,执结了一批关系民生的案件,保障了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
隆冬夜执暖民心
“我真没想到这么冷的晚上你们还会来。”当被执行人郁某见打开房门看到我执行人员时,脸上写满惊讶。
延庆法院执行干警获悉郁某1月16日晚上在家的线索,不畏三九严寒,深夜出击,将这个逃避执行多年的老赖截获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郁某在被拘留三天后履行了法律义务,成功使11名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了工资。
这仅是延庆法院夜执行动的一个缩影。延庆法院执行局在春节前后开展了涉民生案件夜执和周末加班行动。在夜执行动中,执行人员足迹遍布延庆县13个乡镇、40余个行政村,对一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传、司法拘留等措施,被执行人有的履行了法律义务,有的积极提出了可行的执行和解方案并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每次夜执行动都要进行到凌晨。
“只要能为申请人执行回来案款,再冷的晚上出去都是值得的!”夜执出发前,延庆法院执行局一名执行法官一面急忙往嘴里扒拉着盒饭,一面说。
异地送款解民忧
2010年一个晚上,来自天津的刘大爷在延庆县某条路上正常行走时,被驾车的卓某(车主为其妻子任某)撞伤,导致刘大爷终身残疾,行动不便。关于赔偿事宜,刘大爷和卓某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刘大爷将卓某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刘大爷和卓某达成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卓某、任某赔偿申请人刘某各项费用84000元。
但卓某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其义务,刘大爷便向延庆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延庆法院执行局在受理此执行案件后,及时向卓某、任某二被执行人发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并多次对他们进行谈话。二被执行人经济确实困难,仅于2012年给付了20000元。但对于剩余的执行案款竟拒绝履行,且多次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在巧妙探听到被执行人任某的工作地点后,于2013年1月15日依法将任某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二被执行人提出一次性再给付45000元,此案全部执结的方案,得到了刘大爷的认可,二被执行人后将45000元交至法院。
由于刘大爷养病在家,无法前来领取案款,经向局、院领导请示,承办法官专程赶往天津,到刘大爷家中送去案款。执行法官不辞劳苦、亲送案款,刘大爷及家人向执行法官高高地竖起了大拇指!
人性执行系民情
农民工老王在延庆法院案款收发室拿到工资后,欣喜地举起手中的钱摆了一个pose。
这背后有一个令人纠结的故事。
2010年,老王等九个农民工跟着朱某在建筑工地干活儿,干了一年,活儿干完了,朱某却没有把工资支付给几个农民兄弟。9个农民工通过诉讼的方式确定了朱某要给付给他们工资的义务,但朱某在执行阶段还是躲了,并且朱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农民工拿不到血汗钱,不禁心灰意冷。意料之外,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意外地查到朱某的妻子领到一笔年终奖,这笔年终奖的数目正好够支付几个农民工工资,而且朱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是朱某与其妻子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经法官做工作,其妻子同意以该笔款项支付朱某欠工人的工资。
至此,故事似乎应该是一个喜剧。然而,朱某患了癌症,正在做化疗,没有钱继续治病。看着诊断证明和朱某的灰黑的面色,执行法官决定将这一情况告诉申请人,并给几个农民工做了思想工作,他们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放弃了部分债权,同意将所扣划的款项返还给朱某一部分作为医药费。执行法官到位的执行措施、恰当的处理方式,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