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教育实践活动 边学边改 突出“实字诀”
2013-09-18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北京法院注重以人民群众诉讼需求为导向,本着“边学边改、边改边建”的工作方针,坚持学习教育、查摆问题与即时整改相结合,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工作原则,坚持“开门搞活动”的工作要求,通过司法巡查、组织专家学者座谈、走访代表委员、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征询驻地街道及企事业单位意见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深入系统查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查摆出十个方面60余条具体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20多项具体意见或措施,在边整边改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实名测评:满不满意群众说了算
8月20日,来到北京高院立案大厅的当事人邢某领到了一张名为“窗口单位当事人满意度调查表”,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对法院窗口工作进行评价。经过一番考虑,邢某在“意见建议”一栏认真写下了“希望执法法官要以公正对待每一案件审理,不加私情,能大公无私”的话语。
邢某填写的这张调查表,是北京高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专门设计,旨在引入群众参与评价机制的一项具体举措。北京高院副院长、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在存认为,要想让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必须坚持群众参与、群众评价,直接听取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为此,北京高院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接待当事人是否和气热情、法官受案办理是否依法及时、工作人员着装言语是否规范、法官释法答疑是否耐心细致、导诉接待服务是否全面周到等五个方面,通过随机抽取调查对象,采取登记调查对象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形式,在立案大厅现场进行实名测评。
在3天的测评时间里,北京高院先后向诉讼当事人发放问卷120份,回收102份。“从调查评价结果分析看,当事人对高院立案、诉讼服务工作总体满意率达到81.4%,对服务态度评价较高,但也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9月4日,北京高院立案庭副庭长程霞一边向记者介绍情况一边拿出一张调查表。在这张调查表上,一位张姓当事人在“导诉接待是否全面周到”一栏划了“一般”。程霞说,这位当事人反映的是在进入立案大厅后,由于人多拥挤,不能得到导诉人员及时有效引导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立案庭马上寻找原因。经过调查,发现是诉讼服务导诉台的布局不清晰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于是,她们立即调整叫号机的摆放位置,将当事人等候和导诉服务进行了分区。“调整后,大厅秩序得到了规范,登记、取号、分流井然有序多了”,程霞说。
与此同时,立案庭还针对调查问卷中反映出的其他问题进行了整改,开通了当事人对窗口人员的评价系统,每天巡查窗口行为规范,借助信息手段打造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吴在存表示,问卷调查采取实名的方式,目的是为了在整改后及时向诉讼当事人进行回访反馈,进一步征询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同时,问卷调查也只不过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种形式,其最终目的在于建立常态长效化的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使广大干警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在感情上更加贴近群众、在工作上真心服务群众、在力量上紧紧依靠群众,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判后回访:败诉方意见也得听
前不久,一家民营企业意外地迎来了几个特殊的“客人”——在北京一中院判他们输了官司的法官。面对法官的真诚回访,这家企业的负责人也敞开了心扉:“作为一家民营小企业,我们面临着许多困难。但最为困难的是员工队伍的不稳定,尤其是系列劳动争议案件的败诉,在员工中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说实在的,我们对法院的判决有些抵触和不满意。但回头一想,依法办企业是我们的宗旨,希望法官们帮助我们查找用人用工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消除一些不利影响,帮助我们稳定员工队伍。”
一中院民六庭的法官们认真记录下了这家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几天后,针对这家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多的现象,法院以司法建议函的方式,从强化依法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等三个方面为企业规范用工用人制度提供了帮助,赢得了这家企业回函的充分肯定。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中院党组认为,意见建议要听得准、听得实、有助于真正发现存在问题,关键在于提出意见建议的对象要了解法院、了解审判、了解法官。因此,该院坚持把与审判工作联系最为紧密的案件当事人作为必访对象,明确把当事人,尤其是败诉当事人作为重点对象加以重视。为此,该院各个部门采取了庭长接待当事人、党员法官回访当事人、向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政法民生热线听取当事人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近千人次,形成有效意见建议50余条,即时整改和处理36条。
在北京二中院、三中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沉到基层倾听民声、服务群众也成为了各庭室、各部门、各党支部的“必修科目”。二中院民五庭走进三间房国际动漫产业园,与来自朝阳区文化创意企业的40余名代表就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意企业融资等问题进行座谈。行政庭针对远郊区县当事人路途遥远等情况,驱车百里前往怀柔下乡就审,消除案件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居住在潘家园社区的退休老党员们把为群众解疑释惑、帮群众走出生活困境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实践平台,他们组成的“老法官法律服务队”是潘家园地区最为活跃的一支公益团体。
刚刚成立的三中院提出,每一名党组成员要推出一项新举措,每一个职能部门要推出一个新亮点,每一位干警要提出一条新建议,要把细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通过“院长信箱”、“官方微博”等方式,畅通渠道,加强监督,让群众有话敢讲、有话愿讲、有话能讲、有话有地方讲、讲了有回声,在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群众的力量约束、引导法官的行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根据干警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分类别开展特色教育学习活动,坚决贯彻“只有接地气才能有底气”的理念,组织新录用人员深入铁路基层调研学习,邀请业务骨干、铁路站段负责人亲自授课,帮助新录用人员加快转变职业观念、密切联系群众、提高业务能力。
清理积案:群众利益放首位
在刑事审判领域,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超期羁押问题。今年,中央及北京市委政法委对此开展了专项治理,将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北京高院刑二庭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审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全庭审判人员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新刑诉法对审限的规定严禁超审限办案,无故超审限的要严肃处理。
在清理积案的过程中,北京高院刑二庭庭长朱军发现,解决精神懈怠、办案拖沓的问题,首先要领导带头,率先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为此,朱军针对近两年案件迅猛增长、审判人员压力过大的现状,要求自己和副庭长必须深入审判一线,带头办案,为全庭干警做出表率。“军令状”立下后,朱军亲自担任审判长,先后办理二审及死刑复核案件6件,两位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共办案27件,超出了全庭审判员结案的平均数。
事实证明,庭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办案,不仅缓解了审判压力,也极大鼓舞了全庭同志的士气,很多同志不顾家庭负担,自觉加班加点工作,使得政法委部署的清理久押未决案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全庭的结案率比去年提高了近一倍,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显著的转变。
由于刑二庭审理的多为侵犯财产类案件,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十分相关,因此,千方百计为被害人及其家属挽回经济损失成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庭法官们重点整改的内容。
法官陈佳、许秀在审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的家庭生活十分贫困,但由于对法律不理解,被害人家属又不愿接受调解,情绪十分对立。陈佳和许秀知道,如果一味判决,被害人家属很可能得不到更多的赔偿款,家中老人的生活还是没有保障。为此,她们驱车七百公里,深入到远在山东省岚山县的偏僻农村被害人家里,耐心细致地做被害人家属的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终于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被害人家属获得了几十万的赔偿款。法官张淑萍在审理一起抢劫杀人案时,发现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都是特困户,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又不能判处死刑,被害人家属对此判决结果将难以接受,极有可能引发信访。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张淑萍便想办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并赴陕西、河北等地走访被告人及被害人的家庭,最终为被害人家属争取到十万元救助款,从而帮助被害人家属摆脱困境。
申诉审查:把好程序最后关
北京高院申诉审查庭每年审查申请再审案件4000件左右,法官人均结案近400件。在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直接联系接触人民群众的窗口单位,如何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至关重要。
前不久,北京高院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梳理出需要重点剖析反思、整改规范的十个具体问题。在北京高院申诉审查庭负责人看来,其中的很多内容在他们庭的法官办案过程中都可能遇到。他表示,在再审审查案件办理中,当事人往往都带有一定情绪,对裁判结果或法院工作不满,案件处理难度较大,需要法官付出更大的耐心倾听,更认真细致地答疑解惑,更负责任的审查原审裁判,拉近与群众心理上的距离,促进情感认同。
为此,高院申诉审查庭要求法官们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不能盲目追求结案率,而应注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践行司法为民,把好程序最后一道关口。
在该庭审理的王某某、槐某某诉北京某医院案件中,王某某、槐某某两个月大的孩子在北京某医院治疗无效死亡,当事人认为医院极端不负责任,拒绝火化遗体。再审审查过程中,法官李林考虑到申请人的丧子之痛,先后六次与医患双方进行谈话,终于促使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结案后,李林还全程陪同申请人火化了停放五年的遗体,并将申请人送至车站返乡安葬孩子的骨灰。看到法官为自己的案子这样尽心尽力,王某某和槐某某由最初的对法院不满转为了万分感谢,并送来锦旗称赞北京法官“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热心服务、廉明高效”。
申诉审查庭负责人说,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庭里的法官都要做到“谈话、调解、释明”。通过谈话,使当事人充分表达意愿,化解一批因感觉“不受尊重”而申请再审的案件。通过调解,把握一切机会,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以和谐方式解决一批矛盾纠纷。通过释明,弥补一审、二审的释法说理不足,消除误解,化解因“没听懂、没看明、没理清”而申请再审的“三没”案件。同时,本着“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目标,对案件确有错误的,不护短、不回避问题,坚决再审纠错。随着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群众对再审审查工作的认可度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