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年”工程取得实效
2014-02-27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自己的亲儿子不管不问,与自己素不相识的人为了自己的事忙前忙后,还把钱亲自送到了家,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谢谢…”方老汉拿着钱,重复不断的说着。而一旁的老伴杨老太突然失声痛哭。
这是怀柔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年”新闻通报会活动中的一个感人场景。这是一起普通的赡养案件,申请人方老汉和杨老太均是年过八旬的老人。其中,方老汉在自己50岁的时候帮助大儿子方某某干活时候受伤,留下终身残疾。杨老太患脑梗、糖尿病,半身不遂,终日只能卧病在床。但因为家庭财产琐事,方老汉的大儿子方某某认为受到不公待遇,拒绝对于二老进行赡养。万般无奈下,两位老人只能将其告上怀柔法院。令方老汉和杨老太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申请执行后刚满20天,怀柔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就把案款亲自送上了家门,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方老汉夫妇的案件是怀柔法院“民生执行年”工程的一个普通的案例。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始,怀柔法院以此为契机,迅速组织、开展了怀柔法院“民生执行年”工程。在本次活动中,怀柔法院主要从以下四类涉民生执行案件着手: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二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执行案件;三是追索抚恤金的执行案件;四是追索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的执行案件。凡属于上述四类案件,要求相关庭室和承办人做到快立案、快执行、快给付,原则上要在受理后2个月内执行并给付完毕。
活动启动之初,怀柔法院执行局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清理完毕首批涉民生案件,在全市法院系统内率先完成集中执行任务。在此基础上,怀柔法院执行局全体同志再接再厉,截至今年2月27日,已经顺利执结117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执结案款近400万元。
2月27日上午,怀柔法院专门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暨2014“民生年”建设情况通报会。在通报会上,怀柔法院执行局二庭负责人刘金涛就本次“民生执行年”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本次涉民生执行款发放情况在通报会上进行简单介绍。怀柔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景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怀柔法院执行局下一阶段仍然会将民生案件的化解确立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渠道、强力度的保障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随后,现场集中发还21起案件总价款为72.09万元的执行款。现场有2名申请执行人感激之余当场给执行法官赠送了锦旗。考虑到部分当事人由于身体原因无法亲自领取执行款,怀柔法院部分法官还进行了执行款上门发放工作。这其中,也包括了方老汉夫妇的赡养案件。这一形式,不但受到当事人的好评,也收获了在场媒体记者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