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民 政 局
京民社许准成字〔2020〕183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组:
贵筹备组2020年3月6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副本,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核准的社团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并于每年5月31日以前办理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延续的年检手续。
二○二○ 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北京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