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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7年4月17日10时至2017年4月18日10时)

2017-03-16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7日10时至2017年4月18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0?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9.xgYwSZ,户名: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存放于北京市平谷区峪阳路38号的机器设备,合计8台(附资产清单,以现场实物交付为准)。
  起拍价:7.024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他人参拍的,请在竞拍开始前到法院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法院将视实际参拍人为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7年 3 月17 日9时起至2017年4月7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2017年4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8000681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10-6996244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9966672(胡法官)、010-89966627吴法官)、010-89966973(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上查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