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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家事审判庭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

2016-09-05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日前,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要求,房山法院家事审判庭首设专门家事调查员,高效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2016年6月,房山法院家事审判庭收到孙老汉的一纸诉状,将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告上法庭,其称家里老宅院是其与已故妻子共同所建,妻子故后,一直未能就继承事宜达成一致,故起诉至房山法院,要求法院判予老宅院四间,其中三间归孙老汉所有。

  家事审判庭接到起诉状后,迅速组织调解和开展调查等相关工作,委托司法局调查员的同时,指派该庭一名专门调查员,分别走访了孙老汉所在村的村委会、孙老汉家、案件所涉房屋处,通过走访富庄村干部、孙老汉、两个儿子儿媳及部分村民就孙老汉家庭情况、房屋建筑情况、家庭纠纷的形成等进行调查,探明孙老汉一家矛盾的根源,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供给承办法官庞立新,为下一步调解工作做准备,使调解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

  房山法院家事审判庭作为北京市3个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之一,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创新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根据法官指派,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身心状况、家庭关系、经济状况等必要事项进行调查,探明矛盾根源。 

  今后,房山法院家事审判庭将继续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该院家事审判工作实际及队伍情况,推出更多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