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搭建互联网调解平台 让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2016-08-16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院公开审理申请人董某富、董某、邓某琴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一案。”8月9日下午,该院南口法庭庭长杨卫东在镜头前敲响了法槌。
杨庭长正在通过视频开庭审查的,是一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年近60岁的董某富家住昌平区南口镇某村,30年前,他与穆女士结婚并生下女儿董某。穆女士去世后,留下一套生前由单位分的公有住房。穆女士的父亲早年去世,母亲邓某琴、丈夫董某富、女儿董某作为穆女士的继承人,谁享有公有住房的租赁权?三人有了初步的调解意向,并向南口镇司法所提起了申请。可邓某琴与董某祖孙二人现住在北京市朝阳区,距离昌平近六十公里。邓某琴已年逾八旬,还患有关节炎、高血压等疾病,行动极为不便。
案件一时间有些棘手,南口镇司法所所长朱颖想起前些日子和法院南口法庭联合举办的一次关于互联网+基层人民调解的培训中,杨庭长曾介绍法院将互联网调解平台应用于远程司法确认。
经过与法院的沟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2016年8月5日,南口镇司法所所长朱颖和昌平区人民调解员唐东彪在唐东彪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法院的互联网调解平台,先行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调解,董某富、董某、邓某琴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邮寄给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8月9日,杨庭长依法公开开庭,通过远程视频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查。
庭审中,杨庭长通过视频实时界面,首先核实了董某富、邓某琴和董某的身份关系。随后,董某富向法官出具了结婚申请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据,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邓某琴和董某也通过镜头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和意见。经过法庭调查等一系列严谨、规范的庭审程序,杨庭长就公有住房性质、双方真实意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审查,最终确认了该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