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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举行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仪式

2016-04-11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4月6日上午,昌平法院举行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仪式。昌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副主任杨洪达、内司委主任李海英,昌平区司法局副局长康德柱出席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全体党组成员,部分法官及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杨洪达副主任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潘东华等57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决定。经过这次选任,昌平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已增至148人,与法官的比例已经达到了1:1。随后,朱光彤主任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证书。参加任命仪式的全体陪审员在审管办主任郑维岩的带领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承诺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随后,人民陪审员李景芳代表全体人民陪审员表态,将带着热情去工作,带着责任去陪审,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公平、公正对待每一起案件,发挥自身优势,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法官代表李戍环表示,人民陪审员是我们审判工作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可以信任和依靠的战友。“所恃知己,肝胆相照”,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发扬民主精神,取长补短,努力提高司法认同感和公信力。 
  张雯院长代表党组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欢迎和祝贺,对区人大、区司法局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是依法履职,认真对待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正。二是强化学习观念、大局观念和监督观念,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服务的“宣传员”、沟通群众的“联络员”、法院工作的“监督员”。三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陪审能力,与法官形成知识和思维上的互补。四是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干干净净司法,实实在在为民。 
  最后,朱光彤主任做了重要讲话,对区法院近年来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进步和新变化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广大人民陪审员珍惜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职业优势,积极认真履职;希望区法院积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服务保障,努力为法治昌平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任命和宣誓仪式使自己深受鼓舞,更加深刻地体会作为人民陪审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今后将践行誓词,忠于法律、秉公断案,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