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信兴业拍卖行有限公司司法委托拍卖公告(2015年12月30日拍卖会)
2015-12-04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国信兴业拍卖行有限公司司法委托拍卖公告
(刊登于2015年12月3日法制晚报)
北京国信兴业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12月30日10:30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1: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杨树沟村月亮湖生态新村一期第A10、A11、A12、A15、A16、A17、A26、A27号住宅用房在建工程及其分摊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现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委托,总建筑面积约4440.64平方米,评估价1339.187万元,保证金133万元,第1次拍卖 );
标的2: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杨树沟村、北火道村住宅用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委托,土地面积约21040平方米,评估价1932.524万元,保证金193万元,第1次拍卖 )。
预展时间:自2015年12 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28日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我公司统一集中预展)
拍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时代大厦东翼三层 北交所诉讼资产处置服务中心(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须于2015年12月28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营业室;账号:0200 2168 2920 0092 971;建议以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身份证明于2015年12月29日16时前到北交所诉讼资产处置服务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凭北交所发放的竞买人帐号登录指定系统参与竞价。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优先购买权人须持有效相关文件原件,按本公告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完整竞买登记手续,未按本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完整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标的详细信息可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szc.cbex.com/)”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 www.rmfysszc.gov.cn)”查阅;其他公告网站见“北京法院网(http://bjgy.
chinacourt.org)”和“北京国信兴业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auction.com/assets/index.asp)”。
拍卖公司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96760、13720091530
北交所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10-83957219
法院监管电话:010-62697653
北京国信兴业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