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联合司法局协同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2015-09-29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9月24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与顺义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意见》,协同推进司法确认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在顺义法院和司法局搭建的“两个主体、两个平台”的框架下,《实施意见》从现实操作层面规定了司法确认工作协作机制的主体、启动、司法审查、救济程序等方面内容,量化了法院、司法局及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功能区分、职责细化和联动协作模式。作为顺义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的签署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为人民调解提供了司法保障。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诉讼并非唯一途径”,顺义法院院长李旭辉说。2010年8月起,该院开展“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有10%的简易民事案件通过立案前调解渠道予以化解,形成了具有顺义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发挥了过滤分流案件、减轻审判压力、方便群众诉讼的作用,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2015年,顺义法院在梳理已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致力于搭建各方调解组织广泛参与,贯穿立审执各个环节,涉及民商事、行政、轻微刑事、执行等纠纷的全网式立体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制定各类纠纷的调解协议示范文本,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司法业务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确认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采取进村进社区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图画等方式宣传司法确认工作,提高群众对该项制度的了解,引导群众主动用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