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与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小学签订法制共建协议
2014-08-19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通州法院与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小学举行法制共建协议签约仪式。通州区东方小学校长王彩云等人与通州法院刑二庭庭长孙晓东、副庭长于俊平及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双方签署了法制共建协议书,并共同为“法制共建基地”揭牌。随后,双方就本辖区学生未成年人犯罪、涉少刑事审判以及学生德育教育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孙晓东庭长介绍了通州法院少年审判工作 有关情况及通州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中所作的努力。东方小学校长王彩云表示,与法院进行法制共建是提高学生及家长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继续与通州法院加强沟通联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及预防犯罪继续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