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两微博平台同步直播“五八同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公开宣判
2014-08-04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朝阳法院就原告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五八同城(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朝阳法院”及该院民三庭官方微博“@法铸朝阳”对本次公开宣判活动进行了同步微博直播。
原告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称,其系58同城网的所有权人及经营者,该网站以提供生活服务平台为内容,涵盖房产在内的多项服务。“58同城”作为网站名称经过多年宣传推广,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被告擅自使用该网站名称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使用,造成了相关公众的误认,侵害了原告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公证费6320元。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58同城”构成知名网站的特有名称,被告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五八同城”的行为足以使人产生其与58同城网经营者间存在特定关系的混淆误认,构成了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院据此判令被告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五八同城”字样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6320元。
在公开宣判后,本案主审法官董倚铭接受了“@法铸朝阳”的微访谈,就本案中竞争关系及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认定、混淆与误认的判定标准等案件关键问题进行了说明讲解,此次微访谈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同时也是朝阳法院民三庭官方微博开通以来进行的首次微博访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