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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法院法官入户化解赡养难题

2014-05-07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方便和照顾老年人诉讼,近日,顺义法院李遂法庭陆俊芳法官到农村走访了两位年过八旬的老年人,尽心解决两位老人的赡养难题。该院陆俊芳法官将老人生育的三个子女传至老人家里,就地开庭审理,及时化解。
  原告马老汉、马杨氏夫妇生育二子一女,马老汉由大儿子赡养,马杨氏由二儿子赡养,另外两个儿子每人每年给父母2000元,小女儿无需支付赡养费。2013年10月,马杨氏患病卧床不起,期间进行了医治,未见好转,现已接回家静养。马老汉担心二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伴马杨氏,且自己也年事已高,无力照顾老伴,因此为老伴雇一保姆,每月需支付三千多元保姆费。在支付保姆费问题上,马老汉多次与二儿子发生争执。为此,马老汉、马杨氏夫妇将三名子女都起诉至法院,要求三人每月给付赡养费4800元,每人每月1600元。
  庭审中,大儿子同意每月给1000元。二儿子意见最大,其称母亲治病都是自己出钱,已经花费八万多,现在只同意每月给500元,但称可以由其继续照顾母亲。小女儿称其丈夫患病无工作,自己收入很少,只同意每月给400元。马老汉坚决不同意继续由二儿子照顾老伴,三名子女承诺的数额又远远达不到老人的要求,庭审陷入僵局。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后,陆法官发现问题症结在于二儿子为自己已经支付的医疗费感到不公以及两位老人是否有必要雇佣高价的保姆照顾。随后,陆法官将老人赡养问题进行细化,并分别找双方谈话,对于能够协商一致的,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为从速从先解决两位八旬老人的赡养问题,陆法官利用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努力为双方做调解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在赡养方式和赡养费支付上达成一致:双方均同意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老人生活,三名子女每人每年给两位老人2000元。但是,在承担医疗费和给付实物问题上,双方仍有分歧,未能达成一致。
  据悉,此案将于近期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