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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法院退休老院长杨庭椿的普法之路

2014-01-21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您帮我看看这个火灾事故认定书,一层邻居着火,把我家外挂空调烧了,一层邻居不赔偿,我该怎么办?”2014年1月16日在潘家园南里社区一间办公室里,胡女士焦虑的向法律咨询员问道。和普通的咨询不同,现场是免费无偿的法律服务,咨询员是一位年近八旬的长者,这位长者是一位已经义务开展法律咨询12载从未中断过的退休法官,他叫杨庭椿,居民称为“法老”。从2003年起,每月第三周的星期四上午,这间办公室里总是挤满了慕名来咨询的群众,而前来咨询的群众由一开始的社区内居民扩展到了周围社区,由朝阳区扩展到其他区,甚至由北京市扩展到其他省市。
    1935年出生的杨庭椿,经历过血雨腥风的革命年代,见证过改革开放的大发展,更是参与了中国法治的点滴进程。他曾在“文化大革命”被打为“造反派劳改”,被派到延安插队当知青5年,1975年已近中年的他才返京工作。1976年担任朝阳法院副院长,1995年4月,被任命为新成立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1997年12月,杨庭椿光荣退休。退休不退志,他再次开启了法律生涯。
  2002年3月,朝阳区潘家园南里社区在举办“一条街宣传服务活动”时,杨庭椿和几名离退休法官应邀进行了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在一上午的咨询活动中,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人们请教的多是一般法律常识,“老百姓所需要的,就是我们应当奉献的。”杨庭椿和相识的几位从法院离退休同志一拍即合,于是,一支以杨庭椿为代表,以退休老法官为成员的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就这样组建起来。现在这个团队有13名退休法官、司法局退休干部,年龄最大的85岁,年龄最小的58岁。退休法官王怀勤对说:“我今年62岁,是这里的年轻退休干部。”
  在法院、司法局、街道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杨庭椿带领几名老同志一起四处奔波,克服了年龄大、身体有病等各种困难,经过积极努力,很快就完成了北京市“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组织一支法律宣传队伍、建立一个固定的法律教学课堂、建设一个法律学习图书室、设计一个法律宣传橱窗和展板”的“四个一”的要求,志愿者普法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他们开展季节性普法活动。元旦、春节前,宣讲“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每年的“3•15”,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一”儿童节前,宣讲未成年保护方面的法律常识;重阳节到来之际,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针对特殊人群的需要,他们开展专题性普法活动。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他们开设了“妇女维权岗”。针对一些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群众对诉讼知识的需求,杨庭椿带领他的老年志愿者一起利用在法院工作的经验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进行必要的诉讼风险提示,为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提出意见和建议。
  杨庭椿意识到普法活动贵在长期坚持,为此,他与几名老同志商量后决定把普法活动“定人员、定时间、定地点”,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从2003年起,杨庭椿除坚持日常接待外,固定每月第三周的星期四上午为法律咨询日,地点设在潘家园南里社区的一处地下室。为了保护咨询者的个人隐私权,经杨庭椿多方努力,开设了集体接待和单独接待室。在一处较大的房间内进行多人接待,在一个小间中接待不愿公开的咨询者。在杨庭椿的积极努力和带动下,老法官志愿者普法队伍不断壮大,从开始的三、四人到现在的十五人。他们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接待方式方便了前来咨询的群众,也扩大了普法咨询活动的影响。
  十多年来,杨庭椿带领老法官法律服务团队为千余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很多人都慕名远途而来。每月的法律咨询日,门外都会排起长长的队伍,咨询时间则是一再延长。为了满足群众的需要,在杨庭椿建议下,每月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增加到每月两次。
  杨庭椿还十分注意处理好被动咨询与主动普法的关系。他带领老同志们积极配合并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六进”要求,让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十多年来,杨庭椿带领他的团队一起进行普法讲座20余次,受众逾万人。为了给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杨庭椿先后到三所中学进行“遵纪守法、防微杜渐”的法律宣讲。
  诉讼是解决纷争的最后手段,但凡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帮助群众解决纠纷的,杨庭椿绝不建议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因为他明白:诉讼耗时耗力,还要动用国家司法资源,对于一些家庭内部纠纷,诉讼反而容易加剧矛盾。因此,杨庭椿带领参加咨询服务的老同志们尽最大努力化解平息社会矛盾,主动承担起了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
  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解决群众困难,杨庭椿考虑的不仅仅是通过法律咨询来满足需求,在他的建议和推动下,潘家园街道建立了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作为朝阳区人大代表,杨庭椿认真履职,热情接待选民,认真听取居民对朝阳区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第一时间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提交给朝阳区人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他的认真、热心、尽职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为表彰杨庭椿同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精神,朝阳区区委、区政府奖励他个人1000元。拿到奖金当天,他就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老法官召集到一起,和大家商量要把奖金捐出去。大家知道这是杨庭椿个人的奖金,因此,没人附和他的提议。但是,在杨庭椿的坚持下,这1000元奖金最后捐赠给志愿者中身患癌症的一位老同志。
  杨庭椿同志用自己的行动感召着大家,影响着周围的群众,居民对他的评价是“作为法官他是出色的,作为法律志愿者,他是优秀的,作为人大代表,他是当之无愧的!”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