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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2年2月7日10时至2022年2月8日10时)

2022-01-06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7日10时至2022年2月8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29号楼②-1-102房屋六分之一的份额(标的物详情见:原产权证照片,标的信息以此为准,户型及朝向以房屋实际现状为准)。
情况说明:拍卖房产六分之一份额,申请执行人为优先购买权人。
起拍价:66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被撤销及相关赔偿等法律风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价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疫情期间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示: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本次拍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2022年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通过线上报名(通过互联网方式),并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自动退回原支付账户,竞得者的拍卖尾款须在拍卖余款在2022年3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106执恢169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20842655)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3691449645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6339810。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
丰台法院网址:http://ftqfy.chinacourt.org/。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贷款服务银行: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   刘经理:18636531512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   陈  志:13161532110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王经理:13716694699  010-82194038。
4:厦门国际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联系人唐亚翰18009371993  010-56764716
5: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联系人刘忠军,13911528926  010-65813169、刘先生15901366440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行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金经理 18001029291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坛支行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咨询联系人:周经理18210560618,齐经理:18618153608
8:广发银行国展支行  咨询电话:李经理 17710650832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支行.咨询电话:赵经理 13341033457、刘先生15901366440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屈经理:010-59220485/18201035651,张经理:010-59037470/13520080554
11: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高经理13436969345 赵经理13522070475
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刘先生,电话4001851993;13911729564,刘女士,电话:010-68151383;13520597838。
1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孙经理、元经理,电话:15718810150、010-64282173、010-64282775
1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咨询电话:薛经理,010-86382005、13811064055
上述贷款业务具体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