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量:9325342222

首页-公告公示-拍卖公告-正文

开庭公告
开庭公告
减刑假释类公示
其他
全站检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0年4月9日10时至2020年4月10日10时止)

2020-03-0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特别提示: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领取标的物。2、因技术原因,法院不承诺拍卖标的物能否正常使用,请理性参拍。3、买受人需于尾款缴纳后10日内自行领取竞买物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4月9日10时至2020年4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工行融e购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 mall.icbc.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张床(可移动)、一个衣柜(可移动)、一张沙发(红色)、一组电视柜、一个茶几(客厅)

瑕疵情况:一切瑕疵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质量保证。

起拍价:800元,保证金:80元,增价幅度:16 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5日10时(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不统一组织预展。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由法院通知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首次参拍需办理工行借记卡及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

九、如您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

十、拍卖竞价前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5月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9)京0106执5312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167101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户名中的‘()’为英文半角,汇款时请注意。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10-8383603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村105号丰台法院丽泽审判区。

丰台法院网址:  http://ftqfy.chinacourt.org/。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