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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法院推进人民调解进立案庭 三年调解纠纷近四千

2013-11-21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顺义法院将人民调解引入立案庭,设置专门窗口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自2010年8月以来,共调解纠纷3905件,成功调解2058件,成功率为52.7%,发放案款1319.4万元,其中56.2%的纠纷在5天内调解成功,80%在10天内解决完毕,一些纠纷当天就得以化解。
  今天,顺义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针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不了解、不认可的情况,顺义区法院工作伊始就明确,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实质具有司法属性,是一种准司法程序,调解每一环节都要在法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实际调解经立案法官进行审查并登记后方可启动,调解过程由立案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主持,调解程序由法官根据调解结果决定终结,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
  对于调解不成功、之后进入诉讼的纠纷,人民调解窗口利用原、被告均在场的机会,指导被告现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现场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现场确定具体开庭时间和地点,现场送达开庭传票,并同时向审判庭移交全部卷宗材料。通过立案庭与审判庭的快速转审机制,大量繁琐的庭前准备工作在立案环节完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与此同时,借助调解阶段形成的相关笔录,审判庭法官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迅速掌握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年多来,该院所有未能调解成功而转入审判庭的案件平均审限为34.7天,比其他同类案件缩短34%,调撤率为67%,服判息诉率为93%,分别高于同类案件7个和9个百分点。
  同时,针对部分当事人利用调解逃避履行的问题,凡经调解达成协议、出具调解书的案件,该院通过电话、走访、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三年来,所有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均自动履行,无一人申请执行。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