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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9年10月29日10时至2019年12月28日10时)

2019-10-11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9日10时至2019年12月2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2号楼10层1009号房地产及中铁建设集团北京佳景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2号楼-2层-2114号、-2115号、-2116号的车位,1009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91.9平方米,-2层-2114号车位建筑面积为38.14平方米,-2层-2115号车位建筑面积为37.41平方米,-2层-2116号车位建筑面积为38.14平方米,根据《房地产权登记信息(独幢、层、套、间房屋)》【共14份】及《房屋登记表》【共4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孙洪伯,车位所有权人为中铁建设集团北京佳景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成年代为2015年,1009号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2114号、-2115号、-2116号的车位规划用途为车位,房屋总层数为20(-3)层,拍卖标的位于第10层,车位拍卖标的位于-2层。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508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拍卖成交后,各标的物的成交价格按照评估价格的所占比例分别确定。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北京市房屋限购(限售)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实名注册。
三、咨询时间: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22日止,09:00至20: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有购买意向者请与本院联系,预展看样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提示:本院已委托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夏先生,15010778894、010-82324991。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辅助机构及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辅助机构发布的竞买须知。
特别提醒:此次拍卖标的物所包含的车位现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较长,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至2019年10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17)京0114执264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户:0200059338254882671];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李女士13161156358;
监督电话:010-80122288;
技术咨询电话:4009-010-838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