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9年9月19日10时至2019年9月20日10时)
2019-09-02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竞买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9日10时至2019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吉晟别墅29号楼-1至3层02房地产。根据《北京市房屋登记表》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为张逸静,建筑面积为250.6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3(-1)层,所在层数为第-1-3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根据相关资料,该拍卖标的已设定登记抵押。
起拍价:815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时间:自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9日止,09:00至18: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有购买意向者请与本院联系,预展看样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提示:本院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张女士,13811182595。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注意:竞拍人为自然人的,竞拍人家庭或个人应符合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是法院不负责腾退交付该拍卖标的,请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9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开户名称:(2019)京0114执693号;开户账号:020005933825635978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需贷款服务,请咨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90136644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811182595张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