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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变卖财产公告 (2010)延执字第408号

2013-08-01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世纪巨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十四个案件,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执行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北京世纪巨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西区会所的房地产,经三次公开拍卖均未能成交。本院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授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上述房产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北京世纪巨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西区会所的房地产。
  二、变卖价格:163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82万元。
  三、应买申请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 
  四、应买申请登记方式: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应买申请登记手续。
  五、保证金截止时间:有意应买者须于2013年9月29日16:00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变卖公告发布后,有两个及以上应买申请人登记的,变卖将以公开变卖会的形式进行,公开变卖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北交所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010-66295518
  北交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