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鸿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AAA)拍卖公告(2013年7月24 日拍卖会)
2013-06-27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我公司接受司法机关委托,定于2013年7月24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内农展宾馆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m.caa123.org.cn),对下列标的进行现场与网络同步公开拍卖:
1. 羽绒服一批,评估价965.72万元,保证金90万元。(朝阳法院委托)
2. 东风牌中型普通货车(京AF8321)一辆,评估价2.27万元,保证金1200元。(丰台法院委托)
3. 尼桑天籁轿车(京PD2B58)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7年7月12日。评估价11.41万元,保证金1万元。(朝阳法院委托)
4. CHOPAND女士手表一块及GUCCI斜跨皮包一个,评估价1.51万元,保证金2000元。(二中院委托)
5. 北京市密云县檀州家园西区3号楼4单元601室,面积207.22平方米,评估价141.5105万元,保证金15万元。(顺义法院委托)
6. 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4号院2号楼2单元106室,面积:60.90平米,评估价114.95万元,保证金6万元。(丰台法院委托)
7.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88号院5号楼14层2门1405号房产,面积:76.18平米,评估价229.6388万元,保证金15万元。(平谷法院委托)
预展时间及地点: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7月19日,于标的物所在地预展(参与预展请提前预约,统一安排)。
保证金:标的6的竞买保证金须于7月16日前支付至丰台法院指定账号,其余标的须于7月19日16时前支付至委托人指定帐号。
全部标的竞买手续须于2013年7月23日16时前于拍卖公司办理。
拍卖价款:标的4须于拍卖会当日全额支付至委托人指定帐号;
标的1、标的3、标的5、标的7须于十五日内全额支付至委托人指定帐号;标的2和标的6须于七日内全额支付至委托人指定帐号。
联系电话:65541750 李先生13601270620
公司网站查询:www.zhxpm.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0层A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责任编辑:高院鉴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