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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9年3月31日10时至2019年4月1日10时止)

2019-03-14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竞买公告
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将于2019年3月31日10时至2019年4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原石8块
评估价:39500000元,
起拍价:27650000元,
保证金:1382500元,
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12时止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13070159629王女士。看样报名时间截止为2019年3月24日16点,看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看样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层。
本院已委托北京金台恒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品为特殊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并缴纳尾款后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风险自负,一经交付视为所有权转移并发生法律效力。
七、如需自提,竞买人于尾款缴纳完毕后五日内可持身份证明、银行缴款证明、委托手续等原件及《成交确认书》至本院指定地点提取拍品。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尾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向本院申报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暂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4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
户名:(2018)京03执607号
账号:0200059338041282283
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真实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专项咨询电话:王女士13070159629
法院监督咨询电话:王法官:010-84773666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路81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