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9年1月7日10时至2019年1月8日10时)
2018-12-19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7日10时至2019年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G6MXtx&user_id=2046195679,户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188号B区一层B61号。该楼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5层,该对象位于第1层,建筑面积为46.34㎡,房屋产别为私产,设计用途为商贸。重大瑕疵: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188号B区一层B12号和B61号两套商铺相毗邻,业主将其打通为开间,现该商铺有第三人占用,请充分了解竞拍风险,谨慎购买。
起拍价:44.16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拍卖成交后需携带通过资格核验的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4日15时(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该房产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月2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8)京0106执622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156359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010-83827695、010-83827851;
监督电话:010-8383603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村105号丰台法院丽泽审判区。
丰台法院网址: http://ftqfy.chinacourt.org/。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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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贷款业务具体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