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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8年12月29日10时至2018年12月30日10时)

2018-11-27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9日10时至2018年12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7,户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65号兴华中里22号楼10层1单元1001。
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7.15平方米,评估价:434.87万元。
起拍价:304.409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瑕疵说明:房屋未腾空,腾退困难。
二、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淘宝网对该标的进行拍卖,由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一起共同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其它事务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与本院无关。自2018年12月20日9时起至2018年12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预展电话:18901059086(周一至周五9:00-17:00),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电话均与本院无关。
预展时间:本标的暂不组织预展。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司法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重新拍卖后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应由原竞买人承担,优先从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则由原竞买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 请竞拍人提前自行到竞拍房屋所在相应的房管部门审核购房资格。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使用涉及的物业、供暖、水电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在2019年1月1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8)京0115执恢354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9099940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专项咨询电话:18901059086(刘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010-57362580、010-5736250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