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8年12月26日10时至2018年12月27日10时)
2018-11-2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6日10时至2018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广茂大街5号3号楼6层9单元604。
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56.38平方米,评估价:434万元。
起拍价:303.8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重要提示:特别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财产真伪或品质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司法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重新拍卖后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应由原竞买人承担,优先从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则由原竟买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竟买人,本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请竞拍人提前自行到竞拍房屋所在相应的房管部门审核购房资质。
三、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京东网对该标的进行拍卖,由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助一起共同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其它事务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与本院无关。自2018年12月17日9时起至2018年12月2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预展电话: 13811775275(周一至周五9:00-17:00)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电话均与本院无关。
预展时间:本标的定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10:00-11:00统一安排预展,有意竞买者可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使用涉及的物业、供暖、水电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8)京0115执恢3722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9112837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13811775275(潘女士)
监督电话:010-57362580 010-57362509
京东咨询电话:15810337901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25号)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