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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8年12月24日10时至2018年12月25日10时止)

2018-11-22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拍卖公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4日10时至2018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03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昌平区沙顺路88号院5号楼12层2单元1202商品房。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282.08万元 ,起拍价:197.456万元,保证金:19.7456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京政办发〔2011〕8号、京建发〔2011〕65号)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本院已委托北京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
专项咨询电话: 18801059086 谭女士(工作日9:00-18:00)
法院监督咨询电话:王法官:010-84773666   
本标的物特别提供3D全景VR视频进行网上实景预展,复制点击http://www.bjcwhd.com/statics/pano/ssl881202/
若竞买人想提前模拟体验淘宝网司法拍卖流程,以更好的进行真实竞拍,可点击以下链接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模块找到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一项,进行模拟竞拍。模拟竞拍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及产生的一切费用请询问淘宝网工作人员,法院对上述模拟体验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及费用概不负责。
淘宝网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链接:https://sf.taobao.com/auction.htm?id=557981724002&spm=a213w.3064813.0.0.DfCYt1&wh_ttid=pc&spm=a213w.9813962.1.1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以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月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7)京03执185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4113852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贷款支付保证金:对于保证金,竞买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预付。欲使用贷款方式预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还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保证金贷款流程。
十二、贷款支付余款:通过银行贷款预申请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须在拍卖结束后收到银行缴纳首付款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支付首付款(除保证金)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7)京03执185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41138528)。欲使用贷款方式支付拍卖款项的竞买人还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贷款须知及贷款流程。
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购买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四、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谭女士:18801059086
法院监督电话:王法官:010-847736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10-84773666、12368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
  拍卖信息可在“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查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贷款流程
第1步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拍号后在拍品拍卖前与贷款银行联系提出贷款预申请,填写并向银行提交《贷款预申请表》。
第2步银行经初步核查后,向竞买人出具《贷款预申请情况告知函》。
第3步竞买人参与竞拍成功后,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与法院联系,说明贷款意愿并已在银行办理过贷款预申请。
第4步法院知悉竞买人贷款意愿后,向银行核实竞买人贷款预申请情况,并附竞买人拍卖竞价记录证明资料及拍卖房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第5步竞买人在拍卖成交2日内与银行联系,银行根据法院反馈信息核对竞买人信息,正式核定首付款金额及贷款金额,并回复法院贷款工作联系单,确定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同时通知竞买人。
第6步竞买人在收到银行首付款支付通知后2日内支付首付至法院专户。
第7步竞买人支付首付款后,以向银行质押存单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方式向银行提出正式贷款申请,并填写《个人贷款申请表》,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第8步银行针对买受人的贷款申请,应自收齐买受人全部贷款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贷款审批通过的,应自审批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法院出具《个人贷款承诺函》,并发放贷款支付至法院专户。
第9步法院在收到竞买人支付的首付款、银行《个人贷款承诺函》及贷款后,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相关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会同银行、买受人共同赴登记部门办理房产的解除查封、解除抵押权、过户及再行设立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