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18年12月6日10时至2018年12月7日10时)
2018-11-19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6日10时至2018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TR280D型旋挖钻机一台(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207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转让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2月21日15时前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8)京0114执恢69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户:0200059338256277631]。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真实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王女士15810882862;
监督电话:010-80122288;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西路62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网址: http://www.rmfysszc.gov.cn;
此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