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量:8939598805

首页-公告公示-拍卖公告-正文

开庭公告
开庭公告
减刑假释类公示
其他
全站检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8年8月14日10时至2018年8月15日10时)

2018-07-1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14日10时至2018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7?spm ,户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车站北里8号楼5层3-503。
建筑面积51.44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评估价218.71万元。

起拍价:153.097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7万元。

瑕疵说明:没有腾退,可能处于空置状态。
    
二、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8月3日9时起至2018年8月13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 请竞拍人提前自行到竞拍房屋所在相应的房管部门审核购房资格。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8月6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在2018年8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6)京0115执422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882779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举报监督电话:010-57362509

法院咨询电话:010-57362649、010-5736258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