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18年5月24日12时到2018年5月25日12时)
2018-05-08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24日12时到2018年5月25日12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10/22)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徐海洲持有的江西龙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鲍奕伶持有的江西龙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详见评估报告)。本次拍卖为第2次拍卖,评估价:152.95万元,起拍价:110.124万元,保证金:15.2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周一至周四10:00—16: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10-82956298,张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须在2018年06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竞得本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需贷款,可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10-68151383;13520597838。银行指定第三方康诚世纪公司,咨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10-53011029;13911729564。
专项咨询电话:010-82956298张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10-8295645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